特别提示
■
一、 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 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3年8月18日
3.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原因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原定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以及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相应批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就本次交易事宜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应在6个月有效期内。本次交易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3年2月28日,即财务数据有效期将于2023年8月31日届满。公司将组织中介机构开展财务数据加期工作,并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程序,并开展财务数据加期工作,为保证本次交易申报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处于有效期内,经公司审慎评估,决定取消并择日另行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三、 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本次取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另行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并重新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人谅解。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后履行。相关事项能否取得必要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