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3-039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租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7号)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0.8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62号文同意,公司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租转债”,债券代码“110083”

  “苏租转债”的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7年11月10日。“苏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42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苏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30日起调整为5.07元/股;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苏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9日起调整为3.37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苏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触发的情况

  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苏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39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苏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确定是否赎回“苏租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