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因董事吴杰出差,本次董事会请假,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8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朱新爱女士、方培喜先生、刘静女士、朱小海先生、吴杰先生、方思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朱新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方培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朱小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吴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方思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8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马永华先生,汤震宇先生,张智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马永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汤震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张智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参考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的相关因素,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96,000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8月28日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新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8年任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方培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硕士学历。2003年至今任深圳市石化坂田加油站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今任本涛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至2008年任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月至今任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刘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8年任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5月任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4、朱小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CFA,MBA。200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5、吴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硕士学历。2014年9月至今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佩尼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上海贝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杉德金卡信息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6月至今任上海科创新晨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实极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上海摩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翰博瑞强(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杉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复医天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上海科创申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方思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学历。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马永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生,专科学历。1992年至2015年6月,在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投资部经理,2015年6月退休。2008年至2014年任上海诺玛液压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2016年4月任上海诺玛液压系统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2016年12月任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至2017年2月任上海杉德金卡信息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2016年任杉德巍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至2017年8月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603633)董事,2010年至2019年2月任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002669)董事,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任上海灵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汤震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中国市场学会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理事长、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培训中心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客座教授、南京大学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中心专家、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投资学校实践教育基地校外导师、西交利物浦大学校外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CFA/FRM教研顾问、PRMIA上海督导委员会委员、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协会(RFPI)中国管理中心特聘专家。2000年12月至今任上海金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原:上海金程国际金融专修学院)董事长兼首席培训师。2011年至今任上海金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上海金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至今任上海金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至今任深圳金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张智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硕士学历。中国高级信用管理师,具有十二年信用评级行业从业经验的资深信用评级专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征信数据元——信用评级数据元》(JR/T0039-2009)的主要制定者。2015年11月至今任深圳魔方数据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深圳前海鹏元数据技术有限公司CEO,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诚本信用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深圳聚创智科技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深圳智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及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8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提方培育先生、奚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方培育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奚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方培育,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2012年6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奚明,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生。1995年4月至1997年4月任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1997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深南支行行长;2008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新加坡大华银行深圳分行高级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深南支行行长;2017年10月退休。2017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霖培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泰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今任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4号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
至2023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8月12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4号楼会议室1楼;
(三) 登记办法
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3、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朱小海;
邮编:201619;
联系电话:021-67679072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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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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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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