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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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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53,288,760股,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因2023年8月20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235,447股,并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56,5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02,187,6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的股票数量为54,312,37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3,288,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总股本数量由256,500,000股增加至278,821,04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股本总数的比例由20.78%变为19.11%。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正帆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

  保荐机构对正帆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288,760股,限售期为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因2023年8月20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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