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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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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并举齐发力 成渝优化公积金政策
● 本报记者 董添

  ● 本报记者 董添

  

  包括重庆、成都在内的多个地区近日发布公积金调整优化政策,租购并举发力房地产市场。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行业的各类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尤其体现在购房、租赁、城中村、保障房等领域,支持力度大,覆盖面广。未来,各地针对稳楼市的政策有望进一步优化。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

  8月11日,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七项举措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本次政策优化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每人每月再次提高300元,中心城区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1500元/月提高至1800元/月;夫妻双方由3000元/月提高至36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由每人120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夫妻双方由24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进一步减轻缴存人家庭租房压力。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通知》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相关提取政策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日,“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可按月直付房租。

  成都市上述文件拟明确,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提取金额直接划转至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简称“按月直付房租”)。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企业集中运营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且运营企业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服务协议》,授权办理按月直付房租业务。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且不超过缴存人及其配偶账户可用余额。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除重庆、成都外,近期,多地针对公积金出台一系列新政,主要包括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等。

  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方面,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政府网站7月28日发布《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家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提出,职工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日期为准。该条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该通知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住房或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间隔期限由24个月缩短为6个月。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试点,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方面,四川省遂宁市7月底发布《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调整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年或按月自主选择提取。按年提取的,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额为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额为25000元/年。按月提取的,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金额每月不超过2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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