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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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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8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62,5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125,0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10日,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国美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7,479,0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9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国美控股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价格区间为人民币5.71元/股至6.06元/股。

  (二)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为控股股东以集中竞价方式的被动减持行为,国美控股已在被动减持前进行了减持计划预披露,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目前控股股东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国美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继续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关于减持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

  冻结及轮候冻结、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新增被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同时,公司收到国美电器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被强制卖出导致被动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电器现持有公司50,807,0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6.75%。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

  (二)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减持的情况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国美电器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23)沪0120执440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将国美电器持有的公司3,400,000股股份的冻结方式变更为“股票可售”,完成变更后立即将上述股票按市价卖出,并将变卖所得税后价款全部划拨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的代管款专用账户。

  国泰君安已于2023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上述3,4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成交均价为6.03元/股。鉴于国美电器上述股份原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随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产生,故上述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状态。

  (三)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2023年8月1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二)截至2023年8月1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电器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情况暂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述股份新增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主要原因和诉讼涉及债务金额公司暂时无法获悉,公司将持续关注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国美电器所持公司股份的来源为集中竞价及要约收购取得,故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的被动减持无需进行减持预披露,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由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诉讼案件数量较多、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上述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动平仓、行使质权、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若出现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国美电器《关于被动减持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及股票交易交割单;

  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23)沪0120执440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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