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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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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计划不做变更,按本计划的规定继续执行: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

  (三)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权益授予条件或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未授予的权益不得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已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和本激励计划相关安排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一)激励对象在公司内发生正常职务变更,其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

  (二)激励对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因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

  6、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

  7、成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人员的;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四)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其获授的权益将完全按照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五)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获授的权益将完全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六)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获授的权益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七)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的解决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因执行本激励计划及/或双方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协议相关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沟通解决,或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若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双方未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或通过上述方式未能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章附则

  一、本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4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10日以现场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其中刘昕先生、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段大为先生以通讯表决(“讯飞听见”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段大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刊登在 2023年 8 月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段大为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相应地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3)。

  (五)以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4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10日以现场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刘巍先生、张岚女士以通讯表决(“讯飞听见”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及股票期权可行权日,并相应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更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修订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修订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5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该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不超过 2,600.3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1.130%。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0.073%,行权价格52.95元/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057%,授予价格26.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8.30万股,行权价格5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原激励对象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上述11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将相关股份分配给原激励对象名单内除董监高以外的其他相关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264人相应地调整为2,25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额不变。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11月10日,向2,253名激励对象授予2,432.0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上市,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2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30,052.53万股的1.054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1,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203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公司拟对相关7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129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3月1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相关2,12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7,491,7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07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6月5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7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

  二、修订原因及内容

  (一)根据客观环境和战略新机遇的重大变化,修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2021年9月,公司制定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当时,公司基于对历史业绩、行业发展和公司发展状况的预期,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为激励计划的各考核年度设定了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其中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

  在国内外诸多因素影响下,当前的外部情况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预期的经营环境已出现较大差异。具体表现如下:

  ●应对美国极限施压,公司加大自主可控研发投入及产业链调整,业务切换对短期业绩造成影响,但全面国产化替代对公司长期安全发展形成了可持续保障

  公司于2019年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后,持续推进基于国产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研发;2022年10月7日,美国对包括科大讯飞在内的28家中国人工智能、高性能芯片、超级计算机领域的头部企业和机构再次极限施压。为此,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核心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平台的全面自主可控,并从供应链到相关的合同签署进行相应的调整,相关研发投入和市场调整对2022年四季度以及2023年一季度的产品供应和市场销售等造成阶段性困难,使得2022年四季度和2023年一季度经营受到较大影响,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下的同期下降17.64%。

  应对美国的极限施压,公司立足自主可控,当前已经走出阶段性影响:2023年第二季度实现了收入、毛利、现金流均为正向增长,并且实现了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现金流均为正。2023年上半年整体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26%。尽管公司上半年业绩在一定程度上下降,但公司踏踏实实地推进高质量增长,并在自主可控平台上快速推动认知大模型研发,为抢抓通用人工智能的战略机遇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因此,公司需要进一步鼓励核心团队按照高质量增长的逻辑,基于认知大模型平台加大业务拓展。

  ●通用认知大模型的技术阶跃为各行各业带来重大模式创新和产业变革的全新机遇,“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需要战略聚焦抢抓机遇,进一步巩固基于自主可控平台的核心技术持续领先优势

  2022年11月美国OpenAI公司发布ChatGPT后,基于认知智能大模型的技术突破,通用人工智能的技术革命未来几年将引发各行各业的重大变革已成共识。2023年7月13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办法》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为人工智能企业抓住这一轮人工智能产业变革机遇,加快人工智能技术规模化落地提供了明确政策指引,人工智能在国内的产业落地将进一步加快。

  公司基于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长期扎实积累,于2023年5月6日正式发布“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并于6月9日如期升级,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在国内可测的现有系统中处于领先水平;8月15日,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将发布V2.0升级版本,实现代码能力和多模态交互能力的重大升级,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对标ChatGPT的计划。科大讯飞在认知大模型核心技术的进展,得到相关部委和机构的认可。2023年5月,科大讯飞被授予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和应用评测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大模型工作组的副组长单位,参编中国信通院大模型标准体系2.0的建设;2023年7月,在2023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科大讯飞被授予国家人工智能标准化总体组大模型专题组联合组长单位,“人工智能国家队”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目前,星火认知大模型赋能消费者业务和开放平台业务的增量效益开始初步显现:星火认知大模型发布后,2023年5月-6月,公司C端硬件GMV创历史新高,同比翻倍增长。以学习机为例,5月、6月,大模型加持后的讯飞AI学习机GMV分别同比增长136%和217%。讯飞开放平台开发者团队在两个月内增加了85万,占一年来新增开发者数量的比重达55%。面对通用人工智能的重大历史性新机遇,公司集中战略资源投入于星火认知大模型,并依托星火认知大模型积极实施业务战略聚焦,将为公司在数字经济时代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和难得的先发优势,使公司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赋能千行百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过程中进一步强化领先优势,对接未来更多的快速增长机会,同时也为公司在人工智能时代打造每个人的AI助手、开拓更广阔的C端消费产品市场带来全新机会,为科大讯飞实现“用人工智能建设美好世界”的产业梦想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如上所述,客观环境和历史新机遇的重大变化,导致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客观环境以及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通用认知智能所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也使得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争夺进入白热化状态。科大讯飞作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先行者和引领者,拥有一大批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端优秀人才。通过有效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人工智能产业革命的时间窗口,在激烈的竞争中保留人才、凝聚团队集体奋斗,为股东创造长期且更大价值。

  综上原因,为激励核心团队在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绩下降的基础上,基于国产自主平台实现全年业绩的良性增长,同时,为激励核心团队抢抓通用人工智能的历史机遇并保持核心技术领先,实现星火认知大模型对标ChatGPT,公司需要建立更加客观、合理的针对性指标,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对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

  修订后: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大模型技术先进性考核

  “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经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科技或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鉴定,实现:

  ●完全基于国产自主可控算力平台,实现通用人工智能“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的训练和推理;

  ●在性能上,对标ChatGPT(指GPT3.5),中文超越,英文相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在前述基础上,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2023年业绩进行阶梯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行权/解除限售比例的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行权/解除限售比例的8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行权/解除限售比例的60%。

  本次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在公司2023年上半年整体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26%,且公司集中资源和精力在自主可控通用认知大模型上坚定投入的背景下,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增长率超过50%-70%以上,并且增加了星火认知大模型先进性验证的考核,体现了公司在新战略规划下对经营发展和大模型能力的信心,具有较高的激励约束力。同时,有助于进一步凝聚团队集体奋斗,充分把握认知智能大模型带来的人工智能产业全新机遇,保障公司的长期、跨越式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二)根据监管规则的变化,同步修订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之第十二条的最新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公司根据该监管规则的修订,相应地对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同步进行修订。

  修订前:

  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修订后:

  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客观环境和历史新机遇的重大变化,导致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客观环境以及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

  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客观环境变化,为把握通用人工智能的历史性重大战略新机遇及为确保核心员工稳定性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等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紧密地将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人工智能产业革命的时间窗口,在激烈的竞争中保留人才、凝聚团队集体奋斗,为股东创造长期且更大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公司层面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是根据公司当前客观环境及通用人工智能重大战略性历史新机遇而确定的,修订后的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调整后的业绩指标更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能将员工利益、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本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修订 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及股票期权可行权日,并相应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更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修订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修订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分析,本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与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科大讯飞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是合理而严密的。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相关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后设置的业绩考核指标相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从长远来看,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现有核心团队的稳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5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相应地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简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拟向1,9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727.27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409%;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9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杨克志等9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722.4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0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年12月1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上市。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邢存岭等5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5名人员拟获授的3.74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郑昕鑫、刘勋亮等28名激励对象因待离职、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2.20万股。鉴于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900人,授予股份数量变更为2,686.4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3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年5月28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当选监事或离职,公司拟对相关6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44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8.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2月16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55,020股,占其时公司总股本的 0.341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04名。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6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41,06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748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7.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7人离职,公司拟对相关5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01,4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69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3月1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公司拟对相关5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5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645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公司拟对相关5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5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645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6月5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7.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不超过 2,600.3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1.130%。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0.073%,行权价格52.95元/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057%,授予价格26.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8.30万股,行权价格5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原激励对象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上述11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将相关股份分配给原激励对象名单内除董监高以外的其他相关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264人相应地调整为2,25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额不变。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11月10日,向2,253名激励对象授予2,432.0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上市,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共计2,2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30,052.53万股的1.054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1,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203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公司拟对相关7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129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3月1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相关2,12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7,491,7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07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6月5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7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555,961股后的2,297,119,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依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 P0-V 其中:P0为本次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回购价格:P=17.98-0.10=17.88元/股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依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 一、(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P=52.85-0.10=52.75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 二、(九)回购注销的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P=26.38-0.10=26.2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实施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3.2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5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医疗”)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讯飞医疗根据其经营和发展需要,作为担保方,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吕梁科大讯飞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普洱科大讯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含供应链类)、贸易融资业务等,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品种等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6.2.11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吕梁科大讯飞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 01日

  注册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吕梁经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智慧城市运营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赵志伟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讯飞医疗的控股子公司,且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吕梁科大讯飞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6,519万元,总负债620万元,净资产5,899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147万元,利润总额-122万元,实现净利润-101万元;截至2023年06月30日,吕梁科大讯飞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5,360万元,总负债142万元,净资产5,219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69万元,利润总额-849万元,实现净利润-680万元。

  2、公司名称:普洱科大讯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09日

  注册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普洱学院创业公共实训基地四楼

  法定代表人:赵志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讯飞医疗的控股子公司,且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科大讯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2,606万元,总负债8,246万元,净资产4,360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5,263万元,利润总额-853万元,实现净利润-640万元;截至2023年06月30日,普洱科大讯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3,982万元,总负债9,738万元,净资产4,244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1,958万元,利润总额-153万元,实现净利润-1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讯飞医疗及被担保人与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讯飞医疗董事会授权其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或其授权人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科大讯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讯飞医疗因业务开展需要,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持续、稳健发展。相关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讯飞医疗本次提供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讯飞医疗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69,600万元。基于有效的风险管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73,201.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6%;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3,392.1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8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5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为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二十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2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证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iflytek.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 编:230088;

  传 真:0551-6533180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常晓明

  联系电话:0551-6789223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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