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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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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38                                     公司简称: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文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507,892.55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388,963.32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889,633,185股变更为13,856,908,761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889,633,185元减少至人民币13,856,908,761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8月29日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为本次会议通过的第4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晓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3、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507,892.55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388,963.32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642,242,713.04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1年5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建设期慢于投资计划,主要原因系由于2022年度受签证、航班管控影响,国外设备调试人员入境时间延迟;同时2022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显示面板行业需求低迷,复苏缓慢。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适当放缓项目部分产能对应的设备的发货进度及安装调试进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万元,剩余未归还金额为160,000.00万元。

  4、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报告期内到期产品产生的收益为4,093.17万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7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0万元,情况如下:

  ■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为32,724,424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3,889,633,185股变更为13,856,908,761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889,633,185元减少至人民币13,856,908,761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注销该部分股份后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因此本次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507,892.55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388,963.32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一)行业特征

  公司主要专注于高解析度的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由于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具有技术密集性和资本密集性的特点,行业对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等要求较高,需要持续投入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同时生产运营的固定资产投入也较大,且从项目建设到达成规划产能、完成良率爬坡、实现规模效益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前期由于固定成本分摊较大,导致单位成本较高而产生亏损,甚至可能存在产品毛利率在一定时期内为负的情形。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末,中国面板厂AMOLED 业务均未能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所以就目前产业发展阶段,全行业及公司的重心仍在快速提升营业收入及行业整体的成熟度来提升行业经济效益。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2022年以来,由于全球经济衰退,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加上国内第6代柔性AMOLED面板厂产能集中释放,整体市场供过于求,面板价格持续下跌,导致业务收入减少。同时,原材料涨价因素影响尚未消除,部分能源费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增加。因此,整个显示面板行业面临较大的压力,公司的生产经营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4%,营业收入增长未达预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179.2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65,663.39万元;2023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605.6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82,216.26万元,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人民币-507,892.55万元。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变化,以快应快、以变应变,通过主观努力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弥补前期亏损,实现对投资者的回报。具体措施包括:

  1、提升精益生产管理能力,推动降本增效

  公司将持续提升精益生产管理能力,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公司产线的产能利用率以及产品良率,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综合控制能耗、物耗等生产成本,通过设备改进、自动化新设备引入、产品设计及检验过程设计优化等方式提高生产效能,保证生产稳定,并严格执行全流程产品品质管理,不断优化提高产品品质,最终实现降本增效。

  2、坚持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积极开拓市场

  公司将紧紧把握市场动态和顾客需求的变化,重视中大尺寸领域的市场开拓,将其作为公司战略性的发展方向持续深耕,并不断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为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客户需求提供更先进、更丰富的产品;同时,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维护既有品牌客户关系,积极拓展新客户,优化客户结构。

  3、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加强研发创新

  公司将持续完善和提升在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设计与制造方面的核心技术能力,并针对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具体产品中应用的或具有应用前景的各类新技术进行研究、储备。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完善研发创新平台,同时也加强对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速推进创新技术成果转化。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9日

  至2023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任代表)请于2023年8月25日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现场出席会议的登记方式)、股东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号码发送至邮箱ir@everdisplay.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预约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 现场出席会议的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详见附件1)和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 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506

  电话:021-60892866

  传真:021-60892866

  邮箱:ir@everdisplay.com

  联系人:李凤玲、陈佳冬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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