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4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3年7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23年10月20日。
为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10月20日提前至2023年8月10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8月10日,本基金2023年8月10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3年8月11日(含当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3、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等指定网站查询本基金的发行文件,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ETF调整
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8月16日起对旗下部分ETF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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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一)纳指ETF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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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普500ETF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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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本公司将对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查阅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