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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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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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16 号准则解释”),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解释16号,并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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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旅游市场环境好转,公司把握机遇,积极拓展市场,游客接待数量显著提升。2023年半年度,公司三条索道共计接待游客300.66万人次,同比上升484.37%(其中,玉龙雪山索道接待游客163.48万人次,同比增长295.74%%;云杉坪索道接待游客122.20万人次,同比增长1,194.49%;牦牛坪索道接待游客14.98万人次,同比增加2,040.00%)。印象丽江共计演出347场,共计接待游客79.90万人次,同比上升3,603.08%,实现营业收入7,660.08万元,同比上升3,878.02%,实现净利润3,356.70万元,同比上升481.08%。丽江和府酒店有限公司(含洲际酒店、英迪格酒店、古城丽世酒店、5596商业街、丽世山居)实现营业收入6,411.82万元,同比上升209.44%,实现净利润98.82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402.16万元。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含迪庆英迪格酒店、奔子栏丽世酒店、香格里拉丽世酒店)实现营业收入1,390.81万元,同比增长139.40%,亏损1,449.72万元,同比减亏222.62万元。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和献中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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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0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16 号准则解释”),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 16 号准则解释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解释16号,并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
4、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 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 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 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 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 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 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 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 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 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 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 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解释16号,并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该变更对2023年1月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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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不适用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不适用
七、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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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核准,于2014年1月8日以11.33元/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43,77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93.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3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52,639,99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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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2013年3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在经公司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13年3月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证券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账号24140501040010702)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支行(账号24169801040021717)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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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实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2022年6月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期限:371天,金额:10,000.00万元,并收到《结构性存款交割单》,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农业银行‘汇利丰’2022年第526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年6月16日到期已转回)。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2014年2月20日、3月31日与上述金融机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90.66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资金8,890.66万元。本公司已经于2014年3月4日将募集资金8,890.66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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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进度及投资规模的议案》:结合市场状况,董事会将香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总额由62,382.04万元调整为50,598.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由60,882.04万元调整为48,684.12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由1,500.00万元调整为1,914.6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调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2,197.92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6.21%)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若今后市场好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于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续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本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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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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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采用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参会董事签名详见《表决票》。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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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参会监事签名见《表决票》。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