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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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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3年8月10日(含)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其余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9380,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8987)。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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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二、更新基金合同订立的法规依据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及实施日期。

  三、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和监管机构设置变化更新相关表述。

  四、全文删除:“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五、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六、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本公司对《托管协议》涉及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2、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2023年8月1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人查阅。上述调整事项,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人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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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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