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中信建投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3年8月9日起参加中信建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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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3年8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建投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中信建投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8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中信建投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信建投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中信建投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中信建投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中信建投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中信建投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信建投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120,场内简称:非周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5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非周ETF
基金主代码:510120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3年08月11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2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基金份额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06月29日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自表决通过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于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13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清算报告报上海证监局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07月28日披露了《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3年07月31日披露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本基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08月08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5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ftfund.com
2、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3、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110,场内简称:周期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周期ETF
基金主代码:510110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3年8月11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7月04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基金份额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07月05日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自表决通过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于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9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清算报告报上海证监局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07月28日披露了《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3年07月31日披露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本基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08月08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6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ftfund.com
2、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3、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