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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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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109

  债券代码:118031  债券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8月7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如果再次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1月8日重新起算。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3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9年2月12日。“天23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9.69元/股。

  因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2,173,242,227股变更为2,173,425,666股。同时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47796元(含税)。综上,“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69元/股调整为69.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7日起开始生效。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的134,496股股份登记手续,鉴于本次归属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转股价格不做调整,仍为69.21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8月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高纪凡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如果再次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1月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天23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18031  债券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23转债”自2023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天23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6,475.1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23转债”自2023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23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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