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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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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3-04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单广袖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同意提名单广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增选单广袖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单广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单广袖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单广袖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单广袖女士,现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董事,中建管理学院院长,中建党校校长。正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干部人事部)副总经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干部人事部)总经理,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2023年6月起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董事,2023年7月起任中建管理学院院长、中建党校校长。

  单广袖女士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董事,中建管理学院院长,中建党校校长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单广袖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20,460股。单广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2023-04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8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1日

  至2023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8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ir@cscec.com)或传真(010-86498173)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三)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6498888

  传真:010-86498173

  电邮:ir@cscec.com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邮寄、电子邮件(ir@cscec.com)、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传真号码010-86498173,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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