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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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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 /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 /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3-05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180,998,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4%。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东方集团计划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4,000万股公司A股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023年5月6日、2023年7月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7月2日,东方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89%。

  2023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100,114,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东方集团发来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截至2023年8月3日,东方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A股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77%。东方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本次减持计划起始日至2023年8月3日,东方集团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6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4%。

  以上减持总金额未扣除相关税费。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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