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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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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45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

  一、股东代表监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姚成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成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姚成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姚成翔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未曾持有公司股票,其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姚成翔先生确认与公司及公司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与辞职相关的任何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姚成翔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谨向姚成翔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基本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经公司股东提名的曹灿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曹灿灿女士简历

  曹灿灿女士,1987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职于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融资部;2020年3月至2022年5月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副部长;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3年2月至今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批露日,曹灿灿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经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曹灿灿女士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在间接控股股东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在直接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46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文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姚成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成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经公司股东提名的曹灿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47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2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1日

  至2023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3年8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会议联系人:陈青

  4、 电话:0553-5670638

  5、 传真:0553-5635270

  6、 邮箱:ir@efort.com.cn

  7、 联系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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