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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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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9名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9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8月4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8月4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强化公司系统法治合规与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管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的《公司章程》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二条,本次主要修订董事会和总经理职责有关内容,修订后的章程结构和条目数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8月修订)》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源电力荆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的被委托人,项目中标金额为18,422.9954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荆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荆州公司

  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23年 7 月17 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3]07212号),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长源电力荆州公司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 18,422.99541万元。

  由于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龙源环保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源电力荆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王冬、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达到约63,723.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工商信息

  名称: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环中路16号院1号楼9层901室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环中路16号院1号楼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高建强

  注册资本:169,789.473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8600297J

  主营业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5%,北京欣源聚合管理技术中心(有限合伙)5%。

  2. 关联方简介

  龙源环保是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唯一综合性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企业。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第一家电力环保企业,是全国首家实现脱硫脱硝全产业链技术装备国产化企业,主要从事工业烟气治理、固废处置、废水治理、综合能源服务、环保装备制造等业务,承担电力环保治理工程规模连续16年排名行业第一,累计签订电力、煤炭、化工等领域环保治理项目合同总额近1000亿元。其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 关联关系图

  ■

  龙源环保是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其39.2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关联方。荆州公司委托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实施上述长源电力荆州公司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构成本公司与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之间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4. 关联方信用信息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龙源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长源电力荆州公司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项目中标金额为 18,422.99541万元。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合同尚未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3年11月,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引入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5〕3191 号)。荆州公司开展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这一模式符合国家政策和鼓励方向。

  龙源环保是国内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将荆州公司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交由龙源环保实施,能更好发挥专业环保公司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脱硫(除灰、除尘)运维水平,有利于荆州公司脱硫除尘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降低环保风险。上述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当期资产、负债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48.63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汤湘希、王宗军、张红对公司本次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龙源环保是国内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将荆州公司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交由龙源环保实施,有利于荆州公司脱硫除尘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降低环保风险。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龙源环保《营业执照》;

  2.《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3]07212号);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065、066、072、073),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强化公司系统法治合规与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管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的《公司章程》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二条,本次主要修订董事会和总经理职责有关内容,修订后的章程结构和条目数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8月修订)》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该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保理)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国能保理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正向(反向)保理业务、供应链金融平台业务等保理相关业务。服务协议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含相关费用)的关联交易限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公司所属单位与国能保理发生实际业务时需单独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065)。

  (3)关于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融资租赁)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国能融资租赁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租赁咨询等融资租赁相关服务。租赁服务协议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含相关费用)的关联交易限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公司所属单位与国能融资租赁发生实际业务时需单独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066)。

  (4)关于长源电力荆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为长源电力荆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 18,422.99541万元。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07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8月2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琪;联系电话:027-88717133;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20086741@cei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对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关联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对议案2.00、3.00、4.00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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