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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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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6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561,711,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4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545,920,6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7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15,791,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04%。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85,838,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2%。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邹天龙先生、解萍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陈立平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肖洋先生、刘中锡先生、许娜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程晨、杨露;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6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我爱我家”)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2023年8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邹天龙先生、解萍女士6名非独立董事及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陈立平先生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三年。

  本次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即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中,未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现场会议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谢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谢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进行了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具体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谢勇董事(召集人)、陈苏勤独立董事、常明独立董事、陈立平独立董事、代文娟董事、邹天龙董事、解萍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常明独立董事(召集人)、陈苏勤独立董事、陈立平独立董事、代文娟董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陈立平独立董事(召集人)、谢勇董事、陈苏勤独立董事、常明独立董事、解萍董事;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苏勤独立董事(召集人)、谢勇董事、常明独立董事、陈立平独立董事、代文娟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谢勇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晓辉女士、刘洋先生、代文娟女士、段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副总裁代文娟女士同时担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同意聘任董丽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天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邹天龙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3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及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本次选举、聘任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一;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二。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吕虹女士卸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并不在本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解萍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吕虹女士和解萍女士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吕虹女士通过参与认购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15%,卸任后,其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按照《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转让给符合资格的人员;解萍女士通过参与认购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57%。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吕虹女士和解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一之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谢勇,男,生于1972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1994年7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2002年5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精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我爱我家副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我爱我家总裁,2015年1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长。

  截止目前,谢勇先生通过自持及通过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本公司54,102.868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97%),其中,谢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3,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52%),通过其控股的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41,102.868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45%)。谢勇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谢勇先生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15%。

  除上述情况外,谢勇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代文娟,女,生于1981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云南电网公司审计部从事内审工作。2012年11月进入公司,历任企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我爱我家副总裁,同时担任审计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代文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8,136股(占总股本的0.0012%);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15%。

  代文娟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郑小海,男,生于1979年。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浙江工业大学工学学士。2002年9月至2014年9月曾任职温州大学计算机工程师。2014年9月至今任宁波子衿和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我爱我家监事,其中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我爱我家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至今任我爱我家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控合规负责人;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

  截止目前,郑小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43%。

  郑小海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虞金晶,女,生于1987年。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历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理财部、上海众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所控制企业);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目前,虞金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邹天龙,男,生于1984年。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并同时获得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得财政学学士学位。于2023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证书。2014年正式成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具有基金业从业资格和证券业从业资格。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担任证券分析师;2010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职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担任证券分析师;2018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职于中信产业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职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2023年4月至今,担任我爱我家投资者关系总监;2023年8月起任我爱我家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邹天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解萍,女,生于1970年。云南大学新闻学学士,金融经济师;2002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于1994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现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至今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现任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截止目前,解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57%。

  解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独立董事简历

  陈苏勤,女,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上海分公司、机构业务部等部门总经理,海通新能源产业基金董事长,海通众投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董事总经理,中科招商投资管理公司联席总裁等职务。2015年9月至今任上海海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上海海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海南观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5月至今兼任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陈苏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常明,男,生于197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企业管理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11月至今兼任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常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立平,男,生于1961年。日本流通经济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行为科学学会会长,中国高校市场学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兼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2010年6月至今兼任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兼任北京昆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北京大明眼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2月至今兼任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陈立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一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谢勇,请见非独立董事简历。

  高晓辉,女,生于1979年。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10月加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07年任职北京公司业务副总经理,2011年1月任职北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任职北京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至今任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止目前,高晓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599,706股(占总股本的0.15%);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15%。

  高晓辉女士配偶刘洋先生任职公司副总裁,除上述情况外,高晓辉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洋,男,生于1977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香港大学FBM在读,具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2003年至今任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寓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副总裁。

  截止目前,刘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15%。

  刘洋先生配偶高晓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除上述情况外,刘洋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代文娟,请见非独立董事简历。

  段蟒,男,生于1970年。大专学历。曾任昆明工业品贸易中心家电部副经理;1997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开远分站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昆明百货大楼商业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7月至今任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商业综合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副总裁。

  截止目前,段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00%。

  段蟒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邹天龙,请见非独立董事简历。

  董丽丽,女,生于1980年,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历任金蝶软件北京分公司财务主管、欣博通公司(能科科技)财务经理、好当家集团北京分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加入我爱我家,历任加盟业务财务负责人、新房业务财务负责人,2018年11月起担任集团控股财务管理中心平台管理部财务负责人,2023年3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财务负责人。

  截止目前,董丽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6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或“我爱我家”)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2023年8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肖洋先生、刘中锡先生、许娜女士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职工代表组长联席扩大会选举出的刘波女士、张敏女士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股东大会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即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现场会议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肖洋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肖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肖洋,男,生于1978年。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历。2000年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肖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26%。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用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中锡,男,生于1977年。浙江工商大学营销管理硕士,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金融事业部苏州分部副总监,杭州银行绍兴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2年任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70,047,0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目前,刘中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许娜,女,生于1985年。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管理本科学历, 北京大学EMBA在读。历任北京思源创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招聘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起兼任集团人力行政中心高级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监事。

  截止目前,许娜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9,100股(占总股本的0.0004%);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43%。许娜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波,女,生于1981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历任北京蓝色光标品牌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公共关系中心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目前,刘波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43%。刘波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张敏,女,生于1971年。首都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企业文化师。1990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团委书记、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企业文化部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江苏百大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物业公司总经理,云物业副总经理;曾任昆明百货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目前,张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6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五八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3-020号),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五八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540,723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74%(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在本次减持计划内,五八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7日至4月13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3,555,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2023-022号)。

  根据五八有限公司2023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于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3,55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五八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8月4日,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五八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7,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如下:

  ■

  注:1.五八有限公司的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其2018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孳息的股份。五八有限公司自取得公司股份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至2023年8月4日,累计减持比例为2.55%。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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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五八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截止2023年8月4日,五八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3.五八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基于资产整合需要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五八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五八有限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五八有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五八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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