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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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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远大)、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远大能源化工(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新加坡)]与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合计7.05亿元,具体如下:

  1、公司为远大物产向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1.9亿元。

  2、公司为远大能化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渤海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9,500万元。

  3、公司为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4、远大物产、香港远大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互相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7,000万元。

  5、远大能化、远大能化(新加坡)向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互相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7,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0日、12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1、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亿元

  ■

  2、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营业房102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物产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7,611,521万元,利润总额27,691万元,净利润18,405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7,629万元,负债总额337,9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2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5,266万元),净资产219,698万元,或有事项15,635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2023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1,555,513万元,利润总额4,886万元,净利润3,525万元;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82,932万元,负债总额467,3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8,8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65,778万元),净资产215,562万元,或有事项11,875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能化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1309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29.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0.5%股权。

  远大能化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4,189,574万元,利润总额26,907万元,净利润20,091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6,264万元,负债总额115,7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5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9,035万元),净资产50,498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2023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393,182万元,利润总额750万元,净利润563万元;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57,910万元,负债总额130,8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8,3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0,590万元),净资产27,060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香港远大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地点为SUITE A 6/F RITZ PLAZA 122 AUSTIN ROAD TSIMSHATSUI KL ,董事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塑料、橡胶、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香港远大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香港远大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184,407万元,利润总额-2,201万元,净利润-2,201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936万元,负债总额30,8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869万元),净资产16,067万元,无或有事项。香港远大2023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49,408万元,利润总额-205万元,净利润-205万元;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6,298万元,负债总额40,6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683万元),净资产15,615万元,无或有事项。

  香港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远大能化(新加坡)成立于2021年5月4日,注册地为63 MARKET STREET #05-01C BANK OF SINGAPORE CENTRE SINGAPORE(048942),董事为许朝阳、蔡华杰、LIONELKOH JINKIAT;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能源化工、塑料原料等大宗商品。远大能化(新加坡)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远大能化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能化(新加坡)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135,054万元,利润总额-3,521万元,净利润-2,922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722万元,负债总额39,76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9,765万元),净资产-2,043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新加坡)2023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49,260万元,利润总额1,862万元,净利润1,546万元;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7,935万元,负债总额18,39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398万元),净资产-463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浙江新景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外环路50号1-5,法定代表人为蒋新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宁波市高新区埃渼星贸易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其30%股权。

  浙江新景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92,613万元,利润总额2,064万元,净利润1,54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2,146万元,负债总额95,0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65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5,265万元),净资产16,881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2023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907万元,利润总额2,334万元,净利润1,981万元;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33,631万元,负债总额114,7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0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4,486万元),净资产18,862万元,无或有事项。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 太平洋保险担保期限:

  自保险合同生效起,至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之日起失效,但无论如何,本保函的有效期最晚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期后三年。

  2.2 渤海银行担保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3)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2.3平安银行担保期限:

  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4 浙商银行担保期限:

  自债权确定的期间,以其资产质押池内全部质物及资产池保证金为出质人及其指定集团成员在浙商银行处办理融资业务而实际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上述资产池融资额度限额各类债务提供担保。

  3、保证范围

  3.1 太平洋保险保证范围

  保险单中投保人的义务,即根据出具的保险单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投保人应返还贵司因此支付的保险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3.2 渤海银行保证范围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他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款项。

  3.3 平安银行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3.4 浙商银行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协议的约定在甲方处办理的各类融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金额

  4.1 公司为远大物产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渤海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1.9亿元。

  4.2 公司为远大能化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渤海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9,500万元。

  4.3 公司为浙江新景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4.4 远大物产、香港远大向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互相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7,000万元。

  4.5 远大能化、远大能化(新加坡)向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互相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7,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浙江新景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浙江新景的少数股权为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104,658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97,058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207,6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6.17%。

  上述担保数据中,金融机构授信类担保额度为989,658万元(截至2023年一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417,547.89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度为115,000万元。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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