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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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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预期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或“原募投项目”)

  ●新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或“新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195,052.2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由于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目前市场普及率仍较为有限,公司市场开发未达到预期。因此,根据上述客观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977.75万元以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向进行变更。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3年底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439,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92,561,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522.25万元,拟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77.75万元(占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25.42%)和该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面临的客观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同意在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后续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相关协议签署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原项目募集资金及相关孳息的划转。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内容:厂房建设、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

  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计划总投资为17,495.7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500.00万元。本项目主要投资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计划进度: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30个月,预计2022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将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

  预计效益:公司预计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3.52%(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8.49年。

  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项目已于2019年6月12日在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2019年9月6日取得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保审环准[2019]37号)。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由于新能源车用冷却液市场普及率较为有限,公司市场开发未达到预期,原项目投入进度较为缓慢,原项目原定承诺投入募集资金13,500.00万元,已累计投入3,522.25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977.75万元(不含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尚有6,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4,000万元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125903537310507和125905260110878)。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当时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公司在设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时,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系统行业正处于液冷技术逐步替代传统风冷,成为各大车企电动车配套主流选择的阶段,部分国内外车企正在电池热管理系统上导入液冷技术。基于液冷技术及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的市场前景及未来趋势,将新能源车用冷却液作为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必要性主要系:(1)有利于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2)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可行性主要系:(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2)市场需求保障;(3)技术研发体系及技术保障;(4)强大的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保障。

  关于上述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原项目情况发生的变化

  尽管液冷散热是电池热管理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但因其散热系统结构较为复杂且制造成本相对较高,主要应用于中高端车型,五菱宏光Mini等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中销量靠前的车型仍采用风冷等其他散热方式,使得公司新能源车用冷却液产品市场开发未达到预期,公司也根据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1月调整为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尽管公司通过不断努力在新能源车用冷却液领域积累了蔚来、北汽、江淮、吉利、零跑等新能源汽车客户,以及中通客车、明天氢能等氢燃料电池客户,但由于目前液冷散热市场普及率仍较为有限,公司新能源车用冷却液产品市场开发未达预期,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1年6月通过收购天津纳米和江苏纳米进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并实现了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保持着领先的行业地位,2021年和2022年市场份额均位居行业第三位。与此同时,行业内企业也在纷纷向产业链上游的碳酸锂等原材料进行延伸,以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同时提高原材料成本的管控水平,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下游新能源汽车与储能等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和产业链一体化行业趋势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其上游碳酸锂等原材料领域相关项目的资金需求更具有迫切性。

  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拟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9,977.75万元以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实施主体: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丰时代”)

  实施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配置高水平装备,建设自动化程度高、资源综合利用的生产线,保证产品质量具有市场竞争力,实现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

  (二)投资计划

  1、资金具体投向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95,052.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5,052.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

  2、投资方式

  本项目拟使用原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9,977.75万元以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出资款的方式投入项目实施主体宜丰时代,剩余资金来源为宜丰时代自有或自筹资金。

  3、计划投资进度

  本项目预计2023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经济效益及回收期

  本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为45.14%(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3.47年(所得税后)。

  (三)项目实施背景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背景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碳中和等相关政策的持续推进也推动了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渗透率有望接近45%。

  2021年以来,《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等支持政策陆续发布,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2022年,储能电池市场高速增长,同比增长1.7倍,带动了储能电池磷酸铁锂需求的增长。根据高工锂电的预测,至2025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有望达到180GWh,比2020年规模增长10倍以上,5年复合增长率超60%。

  本项目生产的碳酸锂是磷酸铁锂的重要原材料,项目的实施能够顺应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趋势,保障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原材料供应,以满足下游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

  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动力与储能电池的需求不断增长,而随着新能源汽车政策补贴的逐渐下滑、磷酸铁锂能量密度的提升以及充电技术和设施的进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成本、寿命和安全性优势逐渐凸显,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厂商纷纷扩大了对磷酸铁锂的应用需求,包括特斯拉Model 3、五菱宏光Mini EV、比亚迪汉 EV等热门车型均使用了磷酸铁锂电池,而储能电池本身对能量密度要求普遍不高,更加注重经济性,因此具有低成本和高循环次数等特点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也更具有优势。

  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达到111万吨,同比增长132%。预计2025年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有望达到240万吨,2021年至2025年复合增速约为50%。随着磷酸铁锂低温性能的持续改善,搭载磷酸铁锂电池的车型也不断增加,2022年上半年搭载磷酸铁锂电池的车型高达125款,较同期增长58%。

  未来磷酸铁锂随着性能的持续改善和成本优势的不断凸显,行业市场空间广阔,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

  (2)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保障原材料供应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地区是我国锂矿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被誉为“亚洲锂都”,而锂矿是生产碳酸锂的主要原料。本项目生产的碳酸锂是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对外采购取得,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随着碳酸锂市场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且在原材料供应方面也会面临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风险。因此,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磷酸铁锂的生产能力也不断提升,为了保障磷酸铁锂产品的生产配套,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向上游进行延伸,提高原材料碳酸锂的自主生产能力,一方面能够保障原材料的供应,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另一方面通过自主生产提高原材料成本的管控水平,降低原材料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磷酸铁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与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关系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宜丰时代系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宜春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动力与储能电池生产厂商,也是公司主要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客户。公司与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就生产碳酸锂达成业务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资源,提高公司供应链稳定性,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锂电池出货量655GWh,同比增长100%,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480GWh,同比增长超1倍,储能电池出货量130GWh,同比增长1.7倍。新能源汽车与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磷酸铁锂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统计, 2022年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达到111万吨,同比增长132%。

  新项目的实施顺应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趋势,保障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原材料供应,以满足下游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关于新项目实施市场前景的具体分析,详见“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之“(三)项目实施背景和可行性分析”。

  (二)风险提示

  本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预计效益是基于当前市场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市场发展态势和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预测,未来是否与预期一致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对项目可行性作出了充分论证、对经济效益测算进行了审慎分析,但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原材料供给风险。原材料保障程度和市场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2、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国际国内宏观经济波动等原因引起的经济不景气而导致下游产品需求减少、供需矛盾引起的项目产品价格下滑等引起的市场风险。

  3、技术风险。主要指下游产品质量要求提高、环保压力增大倒逼工艺升级改造所引起的技术风险。

  4、资金风险。由于项目投资额大,投资回收相对缓慢,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来源中断或供应不足,导致融资成本提高,经营风险加大。

  5、政策风险。是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存在项目延期等对项目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6、项目实施风险。项目建设受到人员组织、资金投入、设备运抵、安装速度、政府部门审批与验收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实施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该项目已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项目代码:2204-360924-04-01-830298),已取得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环评【2023】43号)。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预期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8日

  至2023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箱:lpkj@lopal.cn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建设“8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为5亿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1、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为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但如宏观经济的波动导致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将影响到公司下游行业的需求,进而影响到本项目产品需求量,对项目效益造成影响。

  2、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若下游产品质量要求提高、环保压力增大倒逼原材料工艺升级改造,而公司未能及时更新生产技术和制造工艺,可能导致现有的产品无法满足下游需求,对项目效益造成影响。

  3、由于项目投资额大,投资回收相对缓慢,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来源中断或供应不足,导致融资成本提高,经营风险加大。

  4、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将实现进一步增长,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的风险;另外现有人员及各项制度若不能迅速适应业务、资产快速增长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5、本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前期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性。若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存在项目延期等对项目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次新设立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拟通过其控股孙公司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锂源”)在山东省菏泽市投资开发建设“8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5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未披露对外投资金额(含本次)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8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

  2、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建设年产8万吨磷酸铁项目

  3、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2,000万元,流动资金8,0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山东锂源自有资金。

  4、项目建设期:项目总建设期约10个月,预计2024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5、目前进展情况: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6、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磷酸铁锂电池的快速增长。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此外,碳中和等政策的持续推进,将持续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提升,带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对磷酸铁锂电池的需求量。同时,随着磷酸铁锂电池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5G基站、电网储能、船舶等领域应用程度的加深,加上磷酸铁锂电池技术与性能的不断进步,市场需求将呈上升趋势。伴随着行业发展,将带动磷酸铁需求的增长。政策推动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因此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磷酸铁都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2)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保障原材料供应能力

  本项目生产的磷酸铁是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磷酸铁锂产品的毛利率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磷酸铁锂的生产能力也不断提升,为了保障磷酸铁锂产品的生产配套,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向上游进行延伸,提高原材料磷酸铁的自主生产能力,一方面能够保障原材料的供应,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另一方面通过自主生产提高原材料成本的管控水平,降低原材料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磷酸铁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具备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发挥园区协同效应

  本项目实施地为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化工产业园,园区内公司已通过控股孙公司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和年产10万吨磷酸铁项目,通过全资孙公司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公司具备生产磷酸铁的成熟工艺技术,且新项目与公司原有生产基地处于同一园区,可以在生产管控、公用工程、资源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与公司原有设施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升项目的盈利水平。

  7、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等:本次投资项目尚需办理备案、环评等项目建设前需要办理的手续。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磷酸铁是公司主营业务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公司建设磷酸铁的自主生产线,配套供应公司磷酸铁锂业务,一方面在下游磷酸铁锂市场需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原材料成本管控水平,增强公司磷酸铁锂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对公司2023年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为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但如宏观经济的波动导致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将影响到公司下游行业的需求,进而影响到本项目产品需求量,对项目效益造成影响。

  2、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若下游产品质量要求提高、环保压力增大倒逼原材料工艺升级改造,而公司未能及时更新生产技术和制造工艺,可能导致现有的产品无法满足下游需求,对项目效益造成影响。

  3、由于项目投资额大,投资回收相对缓慢,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来源中断或供应不足,导致融资成本提高,经营风险加大。

  4、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将实现进一步增长,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的风险;另外现有人员及各项制度若不能迅速适应业务、资产快速增长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5、本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前期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性。若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存在项目延期等对项目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次新设立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五、前十二个月对外投资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合计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含本次但不含已单独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对外投资)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除本次投资外,公司全资子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投资建设年产1GW制氢电解槽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5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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