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43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数量为80,277,586股,限售期限为自取得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及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孰晚为准)。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并于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限售股367,322,417股,无限售流通股32,687,58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数量为80,277,586股,限售期限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80,277,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限售股股东数量27名,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8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1)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股票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5)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企业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出具承诺并执行。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26家申报前1年内新增投资人股东承诺:
(1)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3)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企业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出具承诺并执行。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0,277,58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0,277,586股,限售期限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
注1: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注2:“嘉兴尚颀颀恒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应持有的公司股份暂登记在“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中。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44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7月31日,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48,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00元/股,最低价为20.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35,18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2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48,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00元/股,最低价为20.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35,18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