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2022年度报告》部分内容存在遗漏,现将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一)重大环保问题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补充前:不适用
补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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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十节财务报告(七)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确认收入金额前五的项目信息:
补充前:无
补充后: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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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补充内容外,《2022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文件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