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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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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7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人才引进需要,成立“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杭州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7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维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号),经审计机构鉴证,2022年度公司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22.88万元;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需补提折旧金额395.49万元;需补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2,358.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调整事项预计导致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减少2,777.05万元。同时,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内容根据2022年度报告更正情况作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2022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中部分明细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部分明细,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本次对上述差错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号)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监事会同意《整改报告》。

  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7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7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杭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人才引进需要,成立“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成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分公司名称: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二)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三)分公司负责人:蒋浩

  (四)分公司经营场所:杭州市(具体地址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可确定)

  (五)分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汽车零部件生产、批发零售,汽车维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技术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润滑油销售,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成立分公司的各项基本信息以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本次成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成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人才引进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分公司尚未设立,仍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分公司正式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7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5月16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汉马科技”)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及相关决议,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预计负债、应收票据事项进行了更正,更正事项影响2022年年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2022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以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修订版)》。

  2、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号),经审计机构鉴证,2022年度公司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22.88万元;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需补提折旧金额395.49万元;需补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2,358.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调整事项预计导致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减少2,777.05万元。同时,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内容根据2022年度报告更正情况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更正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到公司2022年年报中存货减值未严格执行统一计提标准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而少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未按照会计准则执行而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事项,公司对上述会计处理不恰当事项进行调整。

  根据2023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及相关决议,对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对由此导致的相关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重新核对汉马科技、营销分公司、华菱汽车存货跌价的预估售价,部分未按订单(协议)金额作为存货跌价测试的预估售价,对确定后的部分订单(协议)金额对存货跌价进行重新测试后,应补提存货跌价228,780.72元。调整后,相应分别调增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228,780.72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28,780.72元;

  2、梳理公司子公司上海索达四处在建工程智能型柔性自动非标化变速器测试生产线、ABB自动化变速箱装配生产线、数控卧式镗铣加工中心及35KV降压站账面价值合计48,101,372.63元,因工程未能完全按照合同条款验收通过,导致未及时转固;考虑部分设备已达到使用状态,需将上述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公司将对2022年度报告补充计提折旧费用3,954,909.89元。调整后,相应调增固定资产原值48,101,372.63元、调减在建工程原值48,101,372.63元;分别调增营业成本、累计折旧3,954,909.89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954,909.89元;

  3、2022年度公司产销量持续下滑,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资产整体发生减值迹象。因会计判断审慎性不足,公司未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充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重新梳理,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23,586,779.49元。调整后,相应分别调增资产减值损失23,586,779.49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148,434.72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33,969.20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375.57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3,586,779.49元。

  二、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差错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更正涉及财务报表及附注中部分数据,对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均产生影响。本次调整涉及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汉马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上述1、2、3项差错更正对汉马科技2022年期初留存收益及2022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年报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内容1:“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9、存货”

  更正前: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2:“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1、固定资产”

  更正前: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

  更正后: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

  更正内容3:“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在建工程”

  更正前:

  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续上表)

  ■

  更正后:项目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续上表)

  ■

  更正内容4:“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6、无形资产”

  更正前: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5:“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更正前: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6:“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0、未分配利润”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7:“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产品)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8:“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2、资产减值损失”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9:“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6、所得税费用”

  更正前: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10:“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更正前: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11:“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内容12:“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更正前: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续上表)

  ■

  ■

  (续上表)

  ■

  更正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续上表)

  ■

  ■

  (续上表)

  ■

  更正内容13:“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八、补充资料”之“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更正前:

  ■

  更正后: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中部分明细差错更正的事项出具了《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专项鉴证报告》(天平审[2023]0866号)。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2022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中部分明细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部分明细,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本次对上述差错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内容补充及更正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内容根据2022年度报告更正情况作相应调整。并在本公告发布的同日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8月修订)》《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8月修订)》《汉马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8月修订)》。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7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对范现军、李建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0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就《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次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对照所涉事项逐一进行讨论分析,同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报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涉事项的全面梳理和分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存货减值未严格执行统一计提标准少提跌价准备

  公司在2022年存货减值测试中,确定存货预估售价时未执行统一标准,存在有合同价未以合同价确定,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应当补提存货跌价准备。

  整改措施:

  1、经自查,公司2022年期末存货跌价测试的预估售价存在未按订单(协议)金额作为存货跌价测试的依据。主要原因:(1)未及时发现期末存货存在订单(协议),并以订单(协议)金额作为存货跌价测试的预估售价;(2)未注意到期末存货对应协议金额变更,并以变更后的协议金额作为存货跌价测试的预估售价。公司已按照存货跌价测试取价原则,重新核对集团公司、华菱公司、营销分公司存货跌价的预估售价。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同意按照上述确定后的订单(协议)金额对存货跌价进行重新测试,追溯对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88万元。

  2、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着重强调并要求加强对存货的管控和减值风险识别,同时要求财务部门在年中、年末对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保持高度的谨慎性,准确识别减值迹象,并进行内部研讨,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及时、审慎、充分地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此外,公司将强化审计监督,由内控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审计,重点监督、管控子公司存货、应收账款等事项,防范内控风险,避免会计差错的发生。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中关于存货核算及跌价准备计提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减值测试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完善,以确保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通过运用合理的减值测试程序准确计量存货价值,并及时、准确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反映公司存货的真实情况。后续,公司将加强存货管理,在保障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的有效性、准确性的同时推动公司存货结构和存货规模的优化,进一步提高资产营运效率。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分子公司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并将长期持续规范。

  二、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而少提折旧

  公司未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将符合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按时转为固定资产,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应当补提固定资产折旧。

  整改措施:

  1、经自查,公司子公司上海索达四处在建工程智能型柔性自动非标化变速器测试生产线、ABB自动化变速箱装配生产线、数控卧式镗铣加工中心及35KV降压站,因工程未能完全按照合同条款验收通过,导致未及时转固;考虑部分设备已达到使用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公司需将上述资产合计账面价值4,810.14万元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公司已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追溯对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95.49万元。

  2、针对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问题,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于2023年7月18日前往上海索达公司做专项通报工作,要求上海索达公司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着重要求财务人员对所属公司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在建工程转固确认流程,并加强财务与业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后续业务各环节的核算和披露工作准确、完整。

  3、公司将加强对分子公司在建工程业务的监控和财务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分子公司在建工程建设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分子公司在建工程业务进行重点监督、管控,防范内控风险;此外,公司还将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从而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长效机制。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子公司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并将长期持续规范。

  三、固定资产减值未按照会计准则执行而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2022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未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和企业评估报告,存在应当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而依据资产组确定减值金额,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应补提资产减值损失。

  整改措施:

  1、2022年度公司产销量持续下滑,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资产整体发生减值迹象。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算。因对《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理解偏差,存在未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而依据资产组确定减值的情形。2023年8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根据谨慎性原则,经年审会计师复核,追溯对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314.84万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43.40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0.44万元,合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2,358.68万元。

  2、2023年7月14日,公司组织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集中参加由财政部会计司、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联合主办的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专题线上培训会。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对资产减值准则的理解和运用水平,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3、公司后续将不定期组织财务、内控内审等部门对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核查薄弱环节,并持续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加强全体财务人员对财务专业知识和公司财务制度的学习,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对财务信息编报和信息披露规则方面的了解,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同时,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沟通、反馈,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子公司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并将长期持续规范。

  四、会计处理不规范

  公司未及时收集子公司重大事项有关信息,未规范统一子公司财务处理方法,导致出现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财务披露不准确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沟通,增加业务和财务的粘合度,规范业务处理。对影响财务数据的重大事项,财务部门加强与业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沟通,充分获取相关信息,清晰准确反映业务实质,对相关业务进行会计规范处理,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同时,强化公司信息披露沟通汇报机制,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分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信息管理与沟通,确保应披露、需披露的信息在公司内部沟通顺畅。

  2、完善财务制度,集团财务管理部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业务管理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提升公司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水平;同时完善财务核算信息系统,确保财务数据安全和可核查性。

  3、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通过对风险点的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整改,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重大风险,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集团财务管理部、法务合规部和内控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分子公司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并将长期持续规范。

  五、整改情况总结

  本次安徽证监局对公司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财务会计核算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经过本次梳理及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之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7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调解。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索达”)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

  山东泽田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泽田”)起诉上海索达承揽合同纠纷:上海索达支付山东泽田承揽合同款人民币16,850,000.00元;上海索达支付山东泽田发货款、终验收款及质保款的延期付款利息575,000.00元;案件受理费133,148.00元,减半收取66,574.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合计诉讼费71,574.00元,由山东泽田负担5,000.00元,由上海索达负担66,574.00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披露了山东泽田起诉上海索达的承揽合同纠纷的情况。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海索达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沪0117民初1457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上海索达支付山东泽田承揽合同款16,850,000.00元,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前支付3,425,000.00元,于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1,790,00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2,685,000.00元,于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4,475,000.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4,475,000.00元;

  2、上海索达支付山东泽田发货款、终验收款及质保款的延期付款利息575,000.00元,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前支付74,000.00元,于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300,000.00元,于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201,000.00元;

  3、如果上海索达未按照上述第一条、第二条中的任何一期的付款期限或金额足额付款,则山东泽田有权要求上海索达一次性支付剩余尚未支付的全部承揽合同款及延期付款利息,并有权向法院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4、山东泽田放弃要求上海索达支付仓储费的诉讼请求;

  5、案件受理费133,148.00元,减半收取66,574.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合计诉讼费71,574.00元,由山东泽田负担5,000.00元,由上海索达负担66,574.00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三、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7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杭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人才引进需要,成立“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成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分公司名称: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二)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三)分公司负责人:蒋浩

  (四)分公司经营场所:杭州市(具体地址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可确定)

  (五)分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汽车零部件生产、批发零售,汽车维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技术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润滑油销售,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成立分公司的各项基本信息以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本次成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成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人才引进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分公司尚未设立,仍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分公司正式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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