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7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07月31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近期,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就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拟通过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相关事宜征询公司的意见。考虑到该项目刚进入运营期,仍需继续培育。经研究,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投资机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股权投资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次股权投资机会的行为符合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

  2.本次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待条件成熟后,在符合公司利益且有能力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将相关项目优先转让给公司。公司现阶段放弃该次股权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01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7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07月31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次股权投资机会的行为符合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

  2.本次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现阶段放弃该次股权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股权投资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8月01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股权投资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放弃股权投资机会概述

  (一)基本情况

  近期,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书面通知,就其控股孙公司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环保能源”)拟转让其持有的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港环保能源”)40%股权相关事宜征询公司的意见。经过仔细研究,综合考虑目前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相关资产状况,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投资机会。

  (二)关联关系

  公司和郑州环保能源均受投资集团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放弃股权投资机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3100MA0EANF37J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广场B座8层80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宇

  注册资本:38,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4日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

  (二)历史沿革

  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前身为“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4日,初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迎宾路南3幢1-401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环保工程施工,环保咨询,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环境保护检测;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2月,北京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将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

  2022年5月24日,经股东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38,500.00万元,注册地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广场B座8层802,经营范围调整为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目前,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实际出资38,500.00万元。

  (三)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郑州环保能源均受投资集团实际控制,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经核查,郑州环保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资产情况

  航空港环保能源公司业务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管理等。截至2022年11月30日,航空港环保能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86,379.64万元,负债账面价值67,068.9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9,310.64万元,全部股权评估值共19,500万元,对应拟转让40%股权评估值为7,800万元。

  四、放弃股权投资机会的情况说明

  公司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经过仔细研究,综合考虑目前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相关资产状况,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投资机会。

  五、放弃股权投资机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在公司放弃本次股权投资机会的情况下,投资集团亦将根据承诺,在符合公司利益且有能力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将相关项目优先转让给公司。公司现阶段放弃该次股权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201.81万元,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次股权投资机会的行为符合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

  2.本次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待条件成熟后,在符合公司利益且有能力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将相关项目优先转让给公司。公司现阶段放弃该次股权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0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