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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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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拟增补施俊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补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拟聘任施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补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拟增补公司董事付向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及选聘总经理的情况

  因公司董事人数低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拟增补施俊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聘任施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施俊先生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施俊先生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施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一)对《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增补董事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施俊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董事的提名、审核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阅总经理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施俊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核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公司提名委员会发表意见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候选人施俊先生的工作履历等材料,施俊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我们认为施俊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施俊先生简历

  施俊,男,湖北武汉人,1974年4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哈尔滨工程大学内燃机专业本科毕业,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09--1996.07  哈尔滨工程大学内燃机专业学生

  1996.07--1997.02  广州黄埔造船厂造船分厂机电车间机装工段实习

  1997.02--2002.02  广州黄埔造船厂造船分厂机电车间机装工段副工段长

  2002.02--2006.06  广州黄埔造船厂造船事业部舾装车间计划科科长、制造部计划管理室主任

  2006.06--2007.06  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造船事业部生产管理部副部长

  2007.06--2008.02  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龙穴厂区筹建小组

  2008.02--2010.07  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海工事业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

  2010.07--2013.03  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黄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划部部长

  2013.03--2016.12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经营计划处处长

  2016.12--2019.1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2019.11--2020.03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

  2020.03--2020.07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2020.07--2023.0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委员、副主任(交流挂职);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6日

  至2023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11:30,14:00-17:30;接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联系电话:010-88573330。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3年8月14日17:30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573329。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3年8月14日17: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sh600482@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3年8月14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44。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提前登记。

  4.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接入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5.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19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8573330

  传真号码:010-88573329

  联系邮箱:sh600482@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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