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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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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7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张振鹏、陈东、周贤锦、翁雄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上述候选人接受提名。

  有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候选人提名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刘鹭华、任力、涂连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上述候选人接受提名。

  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候选人提名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8月16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一

  (一)张振鹏,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

  工作经历:

  1997年7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历任业务员、期货部经理、原料部经理;

  2008年6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历任昆明分公司总经理、中国铅锌原料部总经理;

  2015年7月至2021年5月,任盛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振宇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年7月至今,任盛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振宇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22年6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陈东,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

  工作经历:

  1996年至1997年,任深圳汇凯实业有限公司总助;

  1997年至1998年,任青岛大祥贸易有限公司副总;

  1998年至2000年,任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总助;

  1999年至2011年,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长;

  2008年3月至2022年6月,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1年至2022年6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年6月至今,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年6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周贤锦,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

  工作经历:

  1990年至2006年,历任成都电冶厂技术员、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厂长;

  2006年至2017年2月,历任成都电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

  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任刚果盛屯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2年6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四)翁雄,男,1976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

  工作经历:

  2004年至2006年,任实达科技(福建)软件系统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经理;

  2006年至2011年4月,任厦门敏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信事业部财务总监、集团财务总监;

  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2014年4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年8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0年7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二

  (一)刘鹭华,男,1970 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1991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

  1992年12月至1993年6月,任东方(厦门)高尔夫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1993年6月至今,任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副主任、主任;

  2002年3月至今,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任仲裁员;

  2012年5月至今,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兼职副教授;

  2009年8月至2016年3月,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4月至2021年4月,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05)独立董事;

  2020年4月至今,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0512)独立董事;

  2023年5月至今,任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63)独立董事;

  2020年8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任力,男,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出站博士后。

  工作经历:

  1999年7月至2002年8月,任重庆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科员;

  2005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

  2017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85)独立董事;

  2020年8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涂连东,男,1968 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

  工作经历:

  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集美大学食品工程系讲师;

  1997年7月至2002年3月,任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

  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主任科员;

  2003年5月至2016年7月,任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管理官、合伙人;

  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厦门泛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任厦门南方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7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厦门宣凯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厦门猎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厦门金东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8年6月至今,任百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8525)独立董事;

  2017年4月至2023年7月,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98)独立董事;

  2020年6月至今,任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02)独立董事;

  2020年6月至今,任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9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7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郁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同意推举林文荣、郑际任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确认其符合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两名监事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

  (一)林文荣,男,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

  2003年至2004年,任兴业银行莆田分行职员;

  2005年至2009年,任戴尔(中国)有公司信用分析主管;

  2009年至2010年,任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部经理;

  2010年至2014年,任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高级财务主管;

  2014年2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

  (二)郑际任,男,199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工作经历:

  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业务总监;

  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经理;

  2021年11月至今,任厦门华闽盛屯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7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6日

  至2023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10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A 座33 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肖静芸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01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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