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9年修订)》同时废止。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本)》同时废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9年修订)》同时废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19年修订)》同时废止。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19年修订)》同时废止。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2023年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2022年修订)》同时废止。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