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公司”)及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华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虹公司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华虹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华虹公司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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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民爆光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情况
民爆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或托管人的重大关联方。民爆光电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05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国信证券或国信证券重大关联方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民爆光电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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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