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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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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4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至2023年7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 B座82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安丰收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名,代表股份931,117,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23名,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97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非独立董事安丰收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096,81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44,343,808股。

  表决结果:安丰收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非独立董事徐永明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356,808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44,603,805股。

  表决结果:徐永明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非独立董事张旭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234,782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44,481,779股。

  表决结果:张旭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非独立董事付月朋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356,77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44,603,768股。

  表决结果:付月朋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独立董事哈刚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356,51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44,603,508股。

  表决结果:哈刚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独立董事王英明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356,48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44,603,477股。

  表决结果:王英明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494,469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44,741,466股。

  表决结果:袁知柱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由海燕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356,41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44,603,407股。

  表决结果:由海燕先生当选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亚良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356,38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44,603,377股。

  表决结果:王亚良先生当选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非职工代表监事鲁忠先生

  获得同意总票数930,494,48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44,741,478股。

  表决结果:鲁忠先生当选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指派冯宁、黄潇然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并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7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4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安丰收、董事徐永明、董事付月朋现场参会,董事张旭、独立董事哈刚、独立董事王英明、独立董事袁知柱视频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安丰收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安丰收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安丰收

  委    员:徐永明 张旭  付月朋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知柱

  委    员:王英明  徐永明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英明

  委    员:哈 刚  袁知柱  安丰收  付月朋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哈 刚

  委    员:王英明  袁知柱  安丰收  付月朋

  (五)预算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永明

  委    员:张旭  付月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徐永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成明先生、刘晓春先生、于春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秦琴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张天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晓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崔亚波女士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安丰收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控和信息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海外经济合作总公司调研经理,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徐永明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菲迪亚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总经理、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徐永明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成明先生: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部长、总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现任沈阳一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刘成明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晓春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OEM管理总监兼任中捷钻镗床厂总经理,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晓春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5.于春明先生: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服务事业部技术总监,上海优尼斯工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春明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6.秦琴女士: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部长,行业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秦琴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7.张天右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轴分公司财务部部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天右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8.林晓琳女士: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上市业务室室主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副主任。

  林晓琳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9.崔亚波女士: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曾任沈机股份财务和资本部党支部书记、副部长。现任审计和法律部副部长。

  崔亚波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4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鲁忠、职工监事张永、职工监事桑会庆现场参会;监事由海燕、监事王亚良以视频形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由海燕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由海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沈阳机床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 件

  由海燕先生简历

  由海燕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高级政工师。曾任齐二机床董事长、党委书记;哈量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哈量集团总经理。现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监事,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第一机床有限公司监事,齐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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