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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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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PT Voksel Electric Tbk公司
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PT Voksel Electric Tbk公司

  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收购联营企业PT Voksel Electric Tbk约42.97%股份并与相关股东达成初步意向。

  ●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次收购事项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收购的概况

  截至目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间接持有PT Voksel Electric Tbk(以下简称“Voksel”)发行的1,250,000,000股股份,约占其发行的总股本的30.08%,Voksel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其股票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VOKS)。

  本次公司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进一步收购Voksel 1,785,682,245股,相当于Voksel全部已发行和实收资本的约42.97%股份,并于2023年7月27日与Voksel相关股东针对前述收购签署了一份不具约束性的投资意向协议。

  签订最终正式协议取决于取得必要的监管和内部批准、相关方共同协商可接受的具有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及尽职调查结果。如正式协议签署,在正式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得到满足且完成上述42.97%股份的收购后,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将成为Voksel新的控股股东,按照印度尼西亚相关法律,需履行强制要约收购的义务。在实施本次收购方案期间,公司将始终遵守境内外相关规定,包括资本市场的规定。

  二、收购标的情况

  1、Voksel于1971年成立于雅加达,于1990年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Voksel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电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其业务线包括电力电缆和通信光缆的制造,以及电力和电信基础设施的工程、采购和施工(EPC)服务。

  2、Voksel股东结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注: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是通过其股票经纪人,即DBS Vickers (Hong Kong) Limited A/C Client持有Voksel 30.08%的股份。

  3、Voksel的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印尼盾

  ■

  Voksel 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均经Gani Sigiro & Handayani (Grant Thornton) 审计。

  三、收购的目的

  亨通光电专注于在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具备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并通过全球化产业与营销网络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在前期推进印尼市场光通信行业布局的基础之上,公司拟通过继续收购印尼上市公司Voksel的部分股权实现对其控股,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电力领域的印尼本地化生产,推动在东南亚市场电力领域的布局。本次收购拟进一步完善公司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在印尼及东南亚市场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全球化战略,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国际品牌价值。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尚处于意向阶段,公司将在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后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签订正式协议约定本次收购相关的交易方案、交易价格、付款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等具体内容,该正式协议最终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收购的正式协议签署时,公司将视具体方案进行决策,依法履行必要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3、本次收购的正式协议签署后,收购的实施尚受限于有关先决条件的满足,主要包括可能需要的相关交易方内部决策程序、境内外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备案/登记/豁免、标的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特别交易流程等,该等先决条件是否能获得满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如果收购方案完成,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将成为Voksel新的控股股东,并将按照印度尼西亚的法律规定,履行强制要约收购。

  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

  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2-092号。公司实际使用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23年5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3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28号。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1.2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38号。

  2023年7月27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1.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募集资金中的剩余10.3亿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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