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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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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一、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以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向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认购3,500.00万元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赎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0528.77元。

  二、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以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向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认购3,500.00万元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三、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须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截至本公告日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总金额为3,500.00万元(含本次),具体如下:

  ■

  八、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结构性存款赎回电子回单

  2、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暨副董事长及部分公司

  高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之一谢继权、公司副总经理脱等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暨副董事长及部分公司高管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控股股东之一谢继权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股份。)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万股【2023年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股,根据预披露公告该股数由400万股相应变为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425%);股东脱等怀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股份。)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股【2023年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股,根据预披露公告该股数由8,000股相应变为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3年7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谢继权先生及股东脱等怀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前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谢继权先生及脱等怀先生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尚未实施减持行为。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谢继权先生及股东脱等怀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谢继权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股东脱等怀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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