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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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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在上海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林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配股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配股方案的定价原则,结合市场情况,公司经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次配股价格为9.59元/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配股发行基本信息为

  ■

  1、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通过。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配股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等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30次审议会议审核,会议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370号同意注册。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447,276,31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34,182,89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东风科技现有总股本447,276,315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配股发行价格为9.59元/股,配股代码为“700081”,配股简称为“东风配股”。本次配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23年8月1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风科技全体股东配售。

  发行人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5、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3年8月2日(T+1日)起至2023年8月8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配股缴款时间。

  6、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上清算日,即2023年8月2日(T+1日)至2023年8月9日(T+6日),公司股票停牌,2023年8月10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7、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本公告仅就东风科技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23年7月28日(T-2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

  

  第一节本次配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447,276,31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34,182,89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东风科技现有股本447,276,315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4、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9.59元/股,配股代码为“700081”,配股简称为“东风配股”。

  6、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7、发行对象:截止2023年8月1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东风科技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上交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第二节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认购方式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2、配股缴款时间

  2023年8月2日(T+1日)起至2023年8月8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3、配股认购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股东可认购的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东风科技的股票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30)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认购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081”,配股简称“东风配股”,配股价9.59元/股。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第三节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东风科技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8月10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认购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东风科技股票将于2023年8月10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果公司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则东风科技股票于2023年8月10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3年8月10日(T+7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如不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23年8月9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3年8月9日(T+6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23年8月10日(T+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第四节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第五节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7月31日(T-1日,星期一)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第六节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配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第七节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兴林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00号22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4283316、021-62033003-52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83 5518、0755-2383 5519、0755-2383 5296

  发行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0号文同意注册,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将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日(T日)收市后东风科技总股本447,276,31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34,182,894股。本次配股发行公告已于2023年7月28日(T-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本次配股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有关情况和本次配股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举行网上路演。届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将就有关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T-1日)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复牌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配股,拟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T+1日至T+5日)为本次配股缴款期,缴款期公司股票全天停牌;2023年8月9日(T+6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3年8月10日(T+7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0 号)同意注册,同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配股注册申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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