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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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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
(临时)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3-040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

  (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7月2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27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9.0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750,083.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249,915.58元。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水平,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609.00万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三、《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进行修订。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重组形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要的机载系统上市平台,加快机载系统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向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22年12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现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10: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3-041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7月2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27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9.0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750,083.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249,915.58元。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水平,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609.00万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三、《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进行修订。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3-042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电子”)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53,857,040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381号《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9.0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750,083.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249,915.58元。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液压作动系统产能提升建设项目、航空电力系统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等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合并后存续公司的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数)。

  (五)投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协定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3-043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609.00万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53,857,040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381号《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9.0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750,083.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249,915.58元。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液压作动系统产能提升建设项目、航空电力系统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等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合并后存续公司的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提供借款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609.00万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庆安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贵州枫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贵州风雷航空军械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前,由上述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督促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上述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上述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综上所述,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3-044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电子”)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修订的原因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修订原因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修订前后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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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涉及整条删除或增加的,原先条款序号自动顺延。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3-045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

  范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AVIC Airborne Systems Co., Ltd.(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中航机载(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证券代码不变。

  ●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各类飞行器配套的机载航空电子系统、飞行控制系统、机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投资与管理;各类发动机配套的电子设备、机电设备及传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投资与管理;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相关的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汽车部件及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设备及系统、机电设备及系统、制冷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信息化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838,896,630元。

  ●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本次变更证券简称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相关内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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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变更原因说明

  为重组形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要的机载系统上市平台,加快机载系统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向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22年12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现已实施完毕。

  中航电子已承继及承接中航机电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原中航机电的有关事项,为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影响力,使公司名称更加贴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公司本次变更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利用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变化,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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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将在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证券简称,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5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2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5日

  至2023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23年7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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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3、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8

  传    真:010-58354844

  电子邮件:hondianzq@avic.com

  邮    编:100028

  联系人:张灵斌、 刘婷婷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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