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20]334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280,80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582.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232.99万元,已由主承销于2021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124.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7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5月25日,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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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适时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近日,公司已将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总计人民币119,651,572.68元(最终结算金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公司已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各家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各自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材料3份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