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宏舫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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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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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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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凭证;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