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5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原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2号楼18层2105
拟变更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25号2号楼五层510室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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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编号做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7月修订)》。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地址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洪金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孟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孟为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孟为女士简历:
孟为,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2021年8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7月26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6.86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32,76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8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02,763.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10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5日,公司完成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慧辰智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智数”)作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新增实施主体。2021年3月24日,公司及慧辰智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59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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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11日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南楼一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1日
至2023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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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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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南楼一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南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016
联系人:刘红妮
联系电话:010-53263048
邮箱:dmb.hcr@hc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