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这意味着,康美药业造假案的签字会计师将对正中珠江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最高将超过5000万元的债务。
有关部门在打击财务造假过程中,既“惩首恶”也“追帮凶”,倒逼中介机构做好“看门人”。近日,公安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打击防范证券犯罪工作。对中介机构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违法犯罪,要加强线索发现、移送和侦办,做到既“惩首恶”,也“追帮凶”。
督促中介机构发挥好“看门人”作用,制度供给不断增强。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今年2月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
另据新华社2月15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政部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将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力度。
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
铲除财务造假“毒瘤”,需持续完善“刑民行”立体追责体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全链条惩治力度。
目前,多部门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犯罪活动,正在形成“严”的监管氛围。“证监会将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刑事追责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和刑事责任的立体追责合力。不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细化先行赔付、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民事索赔制度,为投资者维权提供更大便利。”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一级巡视员罗卫说。
针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行为,需依法“全链条”从严追诉。最高检此前指出,既追究惩治具体实施造假的公司、企业,又追究惩治组织、指使造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还要追究惩治帮助造假的中介组织,全面落实好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要求。
此外,需健全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长效机制。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近期透露,证监会将针对严重舞弊、资金占用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线索发现、检查、处置的全流程监管。强化财务造假案件的行刑衔接,加大对“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的立体化追责力度,对参与造假的其他主体一并纳入打击追责的范围,打破造假的“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