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华安添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添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添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7月26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