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3年4月5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89,772,1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8081984%。根据大基金减持计划,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即49,890,187股(减持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大基金发来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大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321,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81989%,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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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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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3-06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变动至249,450,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4.99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股东大基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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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321,196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808198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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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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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