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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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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5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培利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重组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邛崃文龙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与邛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邛崃市集体建设用地储备交易中心(原邛崃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及项目相关方邛崃市人民政府孔明街道办事处(原邛崃市卧龙镇人民政府)、邛崃市人民政府文君街道办事处就债务重组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重组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债务重组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推进内部组织机构优化和职能完善,公司决定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杨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高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5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重组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邛崃文龙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债务重组人就债务重组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有利于加速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回笼,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5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机构新设:成控中心、招标采购中心

  二、机构撤销:招采成控中心

  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如下:事业部、成控中心、招标采购中心、市场部、工程管理部、证券部、审计中心、质量技术中心、机料部、安全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综合行政部共计14个职能部门。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5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重组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邛崃文龙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邛崃文龙”)于2023年3月与邛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邛崃市集体建设用地储备交易中心等单位(以下合称“债务重组人”)进行债务重组,具体方案为债务重组人以其持有的558.1834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按30万元/亩的价格作价167,455,020元,用于抵偿其所欠付邛崃文龙的指标收储价款本金共计173,036,854元,剩余指标收储价款本金5,581,834元视为债务重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邛崃文龙在完成上述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中4个项目区共计499.1715亩的终止指标收储手续后,经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后取得《成都市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邛崃文龙已于近期完成上述4个项目区共计499.1715亩的指标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30万元/亩的价格定价挂牌交易,交易总价为149,751,4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

  上述债务重组事项涉及的558.1834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中,剩余59.0119亩目前尚未完成指标登记,主要原因是邛崃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月已收储卧龙镇杯金社区、绵山村项目区指标15.4061亩并支付邛崃文龙477.59万元指标回购款(按收储价格31万元/亩核算),但邛崃文龙于2023年4月办理该项目区节余指标59.0119亩的指标登记手续时,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不同意项目区拆分交易为由未予以审批通过,该项目区剩余59.0119亩指标则无法挂网交易。

  为妥善解决上述指标交易问题,邛崃文龙拟与债务重组人签订《〈邛崃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协议书〉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邛崃文龙拟退还已收储的卧龙镇杯金社区、绵山村项目区15.4061亩的指标回购款共计477.59万元(按收储价格31万元/亩核算)后,该项目区15.4061亩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登记到邛崃文龙名下,由邛崃文龙享有该项目区全部74.4180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同时解除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支付该项目区指标收储款的义务。

  2、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作价依据

  根据成都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持证准用”建设用地指标试点交易规则(暂行)》等公布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指导价格并结合近期市场成交单价,成都市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指导价为30万元/亩;同时根据坤信国际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坤信评报字[2023]第018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建设用地指标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20日的评估价值单价为30万元/亩。因此,上述卧龙镇杯金社区、绵山村项目区全部74.4180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市场价值为22,325,400元。

  3、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邛崃市人民政府孔明街道办事处(原邛崃市卧龙镇人民政府)

  (1)企业类型:国家机关

  (2)注册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孔明街道驻龙府路149号

  (3)办公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孔明街道驻龙府路149号

  2、邛崃市人民政府文君街道办事处

  (1)企业类型:国家机关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朱水碾街32号

  (3)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朱水碾街32号

  3、邛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1)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2)注册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天庆街289号

  (3)办公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天庆街283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楼

  (4)法定代表人:舒智慧

  (5)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

  (6)经营范围:管好政府土地资产和矿产资源、规范土地资产和矿业权市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出让;土地、矿产交易监管。

  4、邛崃市集体建设用地储备交易中心(原邛崃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1)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2)注册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天庆街283号

  (3)办公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天庆街283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楼

  (4)法定代表人:何吉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建立全市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储备库,指标的有偿交易,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等。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债务重组人为公司项目业主及相关方,所有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述债务重组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债务重组方案

  1、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交易方案

  邛崃文龙拟与债务重组人签订补充协议,邛崃文龙拟退还已收储的卧龙镇杯金社区、绵山村项目区15.4061亩的指标回购款共计477.59万元(按收储价格31万元/亩核算)后,该项目区15.4061亩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登记到邛崃文龙名下,由邛崃文龙享有该项目区全部74.4180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同时解除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支付该项目区指标收储款的义务。

  2、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资产情况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资产来源于邛崃市“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打捆招商第一标段8个项目中的卧龙镇杯金社区、绵山村项目区,对应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合计74.4180亩。根据坤信国际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坤信评报字[2023]第018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建设用地指标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20日的评估价值单价为30万元/亩,上述项目区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合计抵债作价22,325,400元,合计账面价值23,069,580元(按收储价格31万元/亩核算)。

  3、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资产的后续处置计划

  上述项目区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资产交付邛崃文龙,并取得成都市建设用地指标证书后,将通过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采取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处置,以确保资金及时回笼,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如后续资产处置对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的影响达到审议和披露的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债务重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邛崃文龙拟与邛崃市人民政府孔明街道办事处(原邛崃市卧龙镇人民政府)、邛崃市人民政府文君街道办事处、邛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邛崃市集体建设用地储备交易中心(原邛崃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治中心)签订《〈邛崃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协议书〉补充协议二》,涉及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邛崃市人民政府孔明街道办事处(原邛崃市卧龙镇人民政府)、邛崃市人民政府文君街道办事处

  乙方:邛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丙方:邛崃文龙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邛崃市集体建设用地储备交易中心(原邛崃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丙、丁三方于2017年签订的《邛崃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中补充相关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

  1、终止对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收储

  终止2017年11月乙、丙、丁三方签订的《邛崃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由邛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对丙方投资实施完成的打捆项目邛崃市“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打捆招商第一标段8个项目中的1个项目【其中(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卧龙镇与邛崃市卧龙镇杯金社区、绵山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剩余节余指标15.4061亩,(此前已解除59.0119亩,该项目区共解除74.418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进行收储的约定。

  2、终止收储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后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乙方协助丙方将未收储部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15.4061亩登记确认到丙方名下,并由丙方享有该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2)按乙、丙、丁三方原签订的《邛崃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协议书》第四条,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指标回购款应承担的资金占用利息的截止日期为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

  六、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是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同意项目区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拆分交易的客观因素导致。基于对项目业主财政状况和偿付能力、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市场行情和未来走势以及相关审批规定的综合判断,公司认为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有利于加速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回笼,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此次债务重组损失为5,581,834元。本次签订补充协议后,邛崃文龙拟退还该项目区15.4061亩的指标回购款共计477.59万元(按收储价格31万元/亩核算),解除上述15.4061亩节余用地指标收储,登记到其名下并自行挂网交易(按30万元/亩交易)。

  因此,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将增加债务重组损失154,061元,增加后的债务重组损失共计不超过5,735,895元,占公司经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62.72%。同时公司将转回前期对该笔应收账款已计提的信用减值8,890,637.25元,以上事项预计增加公司本期税前利润3,154,742.25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邛崃文龙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债务重组涉及的其申报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资产评估报告》;

  5、《〈邛崃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协议书〉补充协议二》;

  6、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确认邛崃市“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打捆招商第一标段8个项目指标款退款账户的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6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婉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5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培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培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培利先生将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培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王培利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王培利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培利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杨春先生、高华斌先生具备担任上述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杨春先生,1981年5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杨春先生曾先后任职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副经理、四川中大鑫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金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万昌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华斌先生,1980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华斌先生现任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工业云制造(四川)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曾先后任职于杭州中非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熠晖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办事处负责人、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华斌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华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高华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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