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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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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龙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龙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7号文同意,公司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4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

  根据有关规定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3.00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87.14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7.14元/股的85%,即74.07元/股的情形,存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开元”)直接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884,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民权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权创投”)直接持有公司820,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安阳普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闰高新”)直接持有公司820,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郑州融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郑州融英”)直接持有公司125,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在符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在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9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83,494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00%,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上市公司届时总股本的3.00%。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进展具体公告如下:目前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中证开元及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在本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在以上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表中的持股数据为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前的数据。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于 2023 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 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为按照转增后总股本计算填列,但减持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上市公司届时总股本的3.0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公司股东因自身投资运作安排而进行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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