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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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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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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及高管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4、 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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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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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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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议案名称:关于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迁回母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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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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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6、9-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因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的相应表决权已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因此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亦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烈豪、陈仰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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