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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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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7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

  2023年7月26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以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申请的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30亿元(具体额度以国家外汇管理局最终审批为准)。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审议通过的资金池配套额度内,审批公司本次资金池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以及处理本次资金池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一、资金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本次申请的资金池业务是指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通过主办企业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的业务,包括开展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中的一项或多项业务。

  鉴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资金池业务,申请的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30亿元(具体额度以国家外汇管理局最终审批为准)。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主办企业名称: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资金池成员:境外成员企业为名厨(香港)有限公司、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境内成员企业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青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其中,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长青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的配偶郭妙波、麦正辉先生的配偶何银英共同控制的公司关联企业,为充实本次业务背景而加入成为资金池的成员企业。

  公司已出具承诺,公司和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资金池业务的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不会在本次资金池业务中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任何实质性交易,不会发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金池额度的情况。因此,本次资金池业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业务期限:本次资金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六)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将指定专用账户作为参加本次资金池业务的结算账户。

  2、公司监管入池的成员企业中,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长青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的配偶郭妙波、麦正辉先生的配偶何银英共同控制的公司关联企业,为充实本次业务背景而加入成为资金池的成员企业。

  公司已出具承诺,公司和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资金池业务的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不会在本次资金池业务中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任何实质性交易,不会发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金池额度的情况。

  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企业不符合入池要求的,公司将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3、公司归集入池资金将严格按照银行管理要求,遵循本次资金池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4、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根据规定对公司入池资金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

  5、公司将遵循本次资金池业务的有关规定,明确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中的责任与义务。

  二、风险管理方式

  (一)风险提示

  本次资金池业务的实施尚需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审批,该业务存在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及国际形势,对资金加强管理,降低资金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办理本次资金池业务,开立资金池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办理本次资金池业务。

  2、本次资金池业务的专户资金不与其他资金混用。

  3、公司审计部门将对资金池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与监督,对资金池内所有资金及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资金池业务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资金池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境外子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4日(星期五)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23年8月8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苏慧仪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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