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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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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异议通知书》的公告

  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3-063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异议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决定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达州百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百益”或“申请人”)以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维护其合法利益为由,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或“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一、公司收到法院异议通知书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拉萨中院送达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异议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7月18日,申请人达州百益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但仍然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之规定,你公司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公司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同时根据实践案例,为了增加重整成功的可能性,提高重整效率,可以提出预重整申请。

  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能够公平、妥善处理各方诉求。公司同意通过司法重整程序,优化公司整体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使公司步入正轨,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公司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决定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异议通知书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3-064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西发,股票代码:000752)于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媒体对该事件做出相应报道。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近日收到债权人达州百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百益”或“申请人”)出具的《通知函》,达州百益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维护其合法利益为由,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或“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决定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达州百益于近日以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维护其合法利益为由,向拉萨中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决定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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