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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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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61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审议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30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2年8月23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二、公司前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情况:

  公司目前已发行但尚未到期兑付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2月20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3-01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3年2月21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3-013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3年3月29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3-03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3年4月2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3-03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3年5月1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3-04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3-04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3年7月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3-05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2023年7月20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本期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1日全额到账,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公告编号:ls2023-060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3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建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骆训杰先生、董事Marco Kerschen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徐媛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曼、顾泽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认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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