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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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分红的最终金额以实际分配的金额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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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07月28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3年08月01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7月2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场外基金得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以中登确认的结果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 咨询办法
1)投资者可在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fund.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20-9888)。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4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