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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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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5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长翁杰先生、独立董事苏晓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黄羽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沈龙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龙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沈龙强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沈龙强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沈龙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程锦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会议同意聘任沈龙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龙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沈龙强先生简历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沈龙强先生简历

  沈龙强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和会计学双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第十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2001年7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中国外运江苏公司;2007年1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2017年1月至2023年7月历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任公司董事。

  沈龙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沈龙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5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增补董事、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事项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黄羽女士、程锦先生的辞职报告。黄羽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黄羽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日,黄羽女士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37股。程锦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截至本公告日,程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黄羽女士及程锦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于黄羽女士及程锦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补董事、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事项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沈龙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龙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沈龙强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沈龙强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龙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龙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沈龙强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电子邮箱:securities@hdhm.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附件:沈龙强先生简历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沈龙强先生简历

  沈龙强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和会计学双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第十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2001年7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中国外运江苏公司;2007年1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2017年1月至2023年7月历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任公司董事。

  沈龙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沈龙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5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8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万红霞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注: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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