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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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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7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228号文同意注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及海通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40,775.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3年7月25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联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国泰君安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及海通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投”);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60.00元/股(不含60.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0.00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850万股(不含85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0.00元/股、申购数量为850万股,且申购时间均为2023年7月20日13:33:20:061的配售对象中,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1个配售对象。按以上原则共计剔除137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75,2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7,496,360万股的1.004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2.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7月2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52.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1)3.43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2.19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52.0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52.00元/股,不高于“四个数孰低值”53.9300元/股。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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