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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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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30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一届第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十一届八次(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前任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日因其发债审计项目受到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2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事项与公司及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均无关联,考虑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业务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经综合评估和充分沟通,拟变更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22年9月1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2年9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号),并于2023年7月1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发行材料。鉴于前任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日受到财政部行政处罚,考虑公司业务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赵卫华、李雪华、陈宗强、郭京;变更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许剑辉、徐志杰。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2)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3-032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7日

  至2023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十一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差旅费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

  (4)邮政编码:276017

  (5)电话:021-50309255    邮箱:chen66511@126.com

  (6)联系人:张谦、陈娟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31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前任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日因其发债审计项目受到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2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事项与公司及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均无关联,考虑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业务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经综合评估和充分沟通,拟变更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67,856.22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28,069.83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7,671.32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33.3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 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公告编号:2023-018(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许剑辉

  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2004年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志杰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6年起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主要组成部分审计的签字会计师,负责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2016-2020年度的主审会计师,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IPO)的签字会计师。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0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 (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上述收费按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日因其发债审计项目受到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2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事项与公司及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均无关联,考虑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业务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经综合评估和充分沟通,拟变更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能够保持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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