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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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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9号”)核准,同意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918,7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1,37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3.43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236,208.8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763,794.58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 验字第 90050 号”《增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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